论文
苏锡之, 应姿
1995, 4(4): 216-216.
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,核能和平利用日益扩大,1990年至1994年苏州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加速器使用单位的年均22.3%的速度递增,至1994年底已有54家,其中大型辐照装置5家,医用加速器1家,工业加速器2家,γ科位计26家,核子称9家,γ探伤2家,钴-60治疗3家,开放型放射性核素4家,其它用放射源2家,随着使用单位的不断增加,贯彻落实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任务越来越大,按《条例》规定,执行《条例》的执法监督部门有卫生、公安、环保三家(以下简称"三部门"),自《条例》发布以来,尚未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,在执行《条例》的监督中,必须产生部门间的合作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