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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应对福岛核事故应急监测 |
王治海1, 付宏忠2, 廖俊1 |
1. 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, 山东济南 250017; 2. 解放军92330部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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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目的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,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有关力量开展辐射应急监测。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监测,监测内容包括γ空气吸收剂量率、气溶胶、沉降灰、海水、降水、饮用水源地表水、菠菜、鲅鱼等环境介质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情况。结果 通过对环境监测样品的分析,结果表明,气溶胶等样品中监测到微量的131I、137Cs、134Cs等。结论 山东省监测到日本福岛核事故释放的放射性核素但浓度均较低,无需采取防护措施,福岛核事故未对山东地区辐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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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 :
福岛核事故,
应急监测,
人工放射性核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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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稿日期: 2013-1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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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 王治海,男,从事辐射监测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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